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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最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7年2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7年2月修订)》

2017-02-1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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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2月14日发布了最新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7年2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7年2月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2017 年 2 月 14 日修订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

一、上市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承包 工程等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及时公告:

(一)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且绝 对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公司或本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前景产生较大 影响的合同。

二、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临时公告中,应充分披露以下事项:

(一)合同签署时间;

(二)交易对方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 务、注册地址、成立时间、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交易对方为境外法律主体的,还应以中外文对照披 露交易对方的名称和注册地址等信息;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五)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还应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7号: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 三、上市公司参加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商品采购等项目的投标,合同金额

或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收入达到本备忘录第一条所述标准之一的,在获悉已被确 定为中标单位并已进入公示期、但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时, 应在第一时间发布提示性公告,披露中标公示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示 媒体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项目金额、项目执行期限、中标单位、公示起止时间、中标金额、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关于获得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 性和项目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等事项的风险提示。

公司在后续取得中标通知书时,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7 号: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及时披露项目中标的有关 情况。

四、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 生效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终止等。

五、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合同履行的进度、已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等情况。

六、处于持续督导期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在现场检查中对 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在现场检查报告中充分说明重大合同的 履行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等。

七、上市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承包 工程等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按照本备忘录第二条至第五条所 述的要求对外披露外,还应当按照本备忘录第八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一)年均合同金额(即“合同金额除以合同执行年限”,下同)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10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年均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 绝对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合同仅为意向性协议,其法律效力及对协议方 的约束力较低或无约束力的。

八、上市公司签署达到本备忘录第七条规定标准之一的重大合同的,还应当 履行以下义务: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判断,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如有)应对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出具专项意见。

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合同公告中披露董事会的分析说明和保荐机构的结论 性意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保荐机构意见全文。

(二)上市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以下内容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但 公司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承接重大合同的情况除外: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的真实性;

2、交易对手方是否具备签署合同的合法资格;

3、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合同公告中披露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并在指定网

站披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三)上市公司应当在向本所提交重大合同公告时,同时向本所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姓名、身份证号 码、证券账户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在重大合同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备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从知悉该事项至重大合同公告前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自查结果。

九、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应当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确有需要申请停牌的,应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执行。

十、本备忘录所称“以上”含本数。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2017 年 2 月 14 日修订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

本备忘录所附的公告格式对应《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定中所称的“格式指引”或 “公告格式指引”。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 号-第 43 号

第 1 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 

第 2 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

第 3 号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 

第 4 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

第 5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

第 6 号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 

第 7 号上市公司担保公告格式

第 8 号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格式 

第 9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

第 10 号 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

第 11 号 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 

第 12 号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第 13 号 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公告格式

第 14 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第 15 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

第 16 号 上市公司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格式 

第 17 号 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

第 18 号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格式 

第 19 号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格式

第 20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

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第 22 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格式

第 23 号 上市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格式

第 24 号 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

第 25 号 上市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格式 

第 26 号 上市公司破产申请提示性公告格式

第 27 号 上市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格式

第 28 号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获准公告格式

第 29 号 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格式 

第 30 号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格式

第 31 号 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格式

第 32 号 上市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格式 

第 33 号 债券发行公告格式

第 34 号 债券上市公告书格式

第 35 号 上市公司债券回售公告格式 

第 36 号 上市公司债券付息公告格式 

第 37 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公告格式

第 38 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结果公告格式 

第 39 号 上市公司债券兑付暨摘牌公告格式

第 40 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格式

第 41 号 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公告格式 

第 42 号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格式

第 43 号 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方案公告格式

第 1 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如适用):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交易风险,或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 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交易风险和交易完成后 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因素:

1.交易风险通常包括标的资产估值风险、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风险、盈 利预测的风险、审批风险、本次交易价格与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标的资产权属风险等。

2.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 汇率风险、政策风险、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等。

一、交易概述 1.简要介绍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交易标的名称(如是收购、出售股权的,必须说明公司持股比例)、交易事项(收 购、出售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价格、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签署日期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收购、出售资产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 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以及公司履行程序 的情况。

3.如交易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或交易尚存在重大 法律障碍(如作为交易标的的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应作出详细说明。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姓名或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

人、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号、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相关交易需获股东大会 批准的还应披露其实际控制人。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3.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应当披露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 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 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逐项列明收购和出售资产的名称、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 投资等)、权属(包括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等)、所在地。

(2)该项资产的帐面价值(包括帐面原值、已计提的折旧或准备、帐面净 值)和评估价值等。

(3)该项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披露出让方获得该项资产的 时间、方式和价格,运营情况(包括出让方经营该项资产的时间、该项资产投入 使用的时间、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如收购出售的房屋结 构、与收购出售使用权有关的地块周边土地的用途等)。

2.收购、出售标的如为公司股权,披露内容还应包括该公司主要股东及各 自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设立时间、注册地等基本情况,有优先受让

 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以及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应收款项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 项)、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 财务数据(注明是否经审计)。如该标的公司净利润中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 损益,应予以特别说明。

3.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标的为矿业权或其主要资产为矿业权的公司的 股权的,深交所对其披露要求另有规定的,还应遵循相关规定详细披露取得或出 让矿业权资产的情况。

4.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相关标的应当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深 交所对其披露要求另有规定的,还应遵循相关规定对资产评估情况作出详细披 露。交易标的应当经过审计的,上市公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是否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如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应详细披露审计报 告内容及相关事项的具体影响。

5.如上市公司出售、收购资产交易中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应详细介绍该项 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决策程序及该项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人名称、 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对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 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等。

6.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还应当说明上 市公司是否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如存在,应当披露前述事项涉及的金额、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和解决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分期付

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生效附条件或 附期限的,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2.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 其进展情况。

3.交易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差异较大的,董事会应当说 明原因,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4.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5.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存在过渡期安排的,还应当对 过渡期相关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主要介绍收购、出售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

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是否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收 购资产后是否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及具体计划; 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收购资产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有关。

如本次收购、出售资产交易还伴随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 划等其他安排的,应披露这些安排的具体内容。如上市公司因这些安排导致交易 对方成为潜在关联人的,还应当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的要求披露。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如属于出售资产情况,应披露出售资产的原因、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

益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属收购资产情况,应披露收购的意图 和该项交易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交易涉及对方或他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董事会应当结合付款方近主要 财务数据和资信情况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 和说明。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如适用) 上市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中聘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务顾问)

出具专业意见的,应明确披露中介机构对本次资产交易的专业意见结论。

八、其他(如适用) 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如有)。

4.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5.收购或出售的资产的财务报表。

6.审计报告(如有)。

7.评估报告(如有)。

8.法律意见书(如有)。

9.财务顾问报告(如有)。

10.有权机构的批文(如有)。

11.交易对方的实际持有人介绍并附出资人持股结构图(如适用)。

1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本格式适用于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收购、出售资产标 准,但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标 准的资产交易事项。达到标准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应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 2 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如适用) 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交易风险,或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

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交易风险和交易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 风险因素:

1.交易风险通常包括标的资产估值风险、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风险、盈 利预测的风险、审批风险、本次交易价格与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标的资产权属风险等。

2.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 汇率风险、政策风险、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等。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在本概述中,上市公司应当扼要阐明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协

议签署日期、地点,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交易标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简要陈述交易各方的

关联关系,并明确表示:本次交易构成了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还应当披露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的情况、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对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当在公告中特别载明:“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 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4.明确说明本次关联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

代表人、注册资本、税务登记证号码、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3.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逐项列明收购和出售资产的名称、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 投资等)、权属(包括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等)、所在地。

(2)该项资产的帐面价值(包括帐面原值、已计提的折旧或准备、帐面净 值)和评估价值等.

(3)该项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披露出让方获得该项资产的 时间和方式、运营情况(包括出让方经营该项资产的时间、该项资产投入使用的 时间、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如收购出售的房屋结构、与 收购出售使用权有关的地块周边土地的用途等)。

2.收购、出售标的如为公司股权,披露内容还应包括该公司主要股东及各 自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设立时间、注册地等基本情况,有优先受让 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以及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收款项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 项)、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 财务数据(注明是否经审计)。如该标的公司净利润中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 损益,应予以特别说明。

3.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标的为矿业权或其主要资产为矿业权的公司的 股权的,深交所对其披露要求另有规定的,还应遵循相关规定详细披露取得或出 让矿业权资产的情况。

4.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相关标的应当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深 交所对其披露要求另有规定的,还应遵循相关规定对资产评估情况作出详细披 露。交易标的应当经过审计的,上市公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是否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如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应详细披露审计报 告内容及相关事项的具体影响。

5.如上市公司出售、收购资产交易中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应详细介绍该项 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决策程序及该项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人名称、 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对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 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等。

6.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还应当说明上 市公司是否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如存在,应当披露前述事项涉及的金额、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和解决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 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如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董事会应当对 此作出说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分期付 款的安排;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生效存在附条件或期限的,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2.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存在过渡期安排的,还应当对 过渡期相关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主要介绍收购、出售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

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是否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收 购资产后是否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及具体计划; 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收购资产是否与募集资金说明 书所列示的项目有关。

如本次收购、出售资产交易还伴随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 划等其他安排的,应披露这些安排的具体内容。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主要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主要披露独立董事关于事前认可以及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及公平性发表的意见。

十、中介机构意见结论(如适用) 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中聘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的,应明确披露中介机构对本次资产交易的专业意见结论。

十一、其他(如适用) 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十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如有)。

4.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5.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报表。

6.审计报告(如有)。

7.评估报告(如有)。

8.法律意见书(如有)。

9.财务顾问报告(如有)。

10.有权机构的批文(如有)。

11.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本格式适用于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8 规定的关联交易标准,但未达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达到标 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事项应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 3 号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

(2014 年 11 月修订)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

方案”)为仅向部分股东而不是全体股东的定向分配特殊方案的,应做出特别提 示,并披露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以下简称“分红、送股、转增”)的比例以及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 的相关参数和公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应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应说明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是否发生了变化。如股 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应说明分配比例是否调整、如何调整;

3.应声明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 则是一致的;

4.应说明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是否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两个月。 如超过,公司董事会应说明原因并向股东致歉。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说明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送股、转增的比例,确定分配比例的股本基数应当 以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即最新股本总额)为准。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应当区别以下几种 情形确定分配比例并予以披露: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已确定了股本基数、分配比例和分 配总额,而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 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应按 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如果只确定了分配比例,但选择以 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从而未确定分配总额 的,则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各种原因发生变化 的,在实施公告中无需因为股本总额的变动而调整原先确定的分配比例;

(3)若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应说明根据《公司 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权利,公司应以扣除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并 披露分配比例。

如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为仅向部分股东而不是全体股东的定向分配特殊方 案,公司应披露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分红、送股、转增的比例,并披露 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

2.说明含税及扣税情况。

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三、分红派息日期 应明确说明:股权登记日、除权日(除息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

公司实施仅向部分股东而不是全体股东的定向分配特殊方案的,请相应说明 分红派息的具体对象。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说明本次送转的股份将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以及计入的具体日期;

2.说明本次股息的派发方式及到账的具体日期;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则免予披露本项内容) 按变动前股本、本次送红股、本次转增股本、变动后股本、股份比例等项目列示。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或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如无股本变动,则免予披露本项内容); 2.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的,应注明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3.应当说明相关衍生品种、股权激励等价格调整的情况。

八、有关咨询办法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4 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

(2016年9月修订)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XX年度股东大会

或XXXX年第XX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说明本次股东大会是年度股东大会还是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还应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为年度内第几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的,应说明董事会决议召开

股东大会的情况。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 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向董事会提议或请求召开的, 应说明董事会收到有关提议或请求的具体情况;股东大会由监事会召集或股东自 行召集的,应说明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事由和召集程序的合规性,召集人为股东 的,还应说明召集股东的持股情况。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应就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否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说明。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列明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应为交易日)、时间。 列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应为交易日。

5.会议的召开方式: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的,应简要说明征集投票权的基本情况, 并援引至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详细公告。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

应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发生《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事项 时,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还应当通知优先股股东,出席对象应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 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应具体说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的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及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少于 2 个交易日且不多于 7 个交 易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列明现场会议的地点。会议地点应为公司所在地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地点,且明确具体,指明会议地点所在的区域、道路和门牌号(如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的提案,应特别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大会以累积投 票方式同时聘任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应说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 分别进行。

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即互斥提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应特别提示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 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并建议在股东大会投票开始前披露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提示性公告。

股东大会需审议互为前提的事项时,应整合为一个议案。 2.应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如果有关内容已经披露的,应说明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3、提案中如有特别决议案、需分类表决的议案、需逐项表决的议案、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应当予以特别指明。需要进行分 类表决的,应按照出席股东的股份类别,分别列明每一股份类别的股东在股东大 会上可参与表决的提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应说明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

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说明会议联系方式(包括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

邮箱等)和会议费用情况等。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提议股东持股证明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投票简称为 “××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适用):投票代码为“369×××”,投 票简称为“××优投”。

中小板优先股网络投票代码区间为 369701~369799,具体的投票代码需由 上市公司向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确认。优先股网络投票简称“××优投”中 的××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设置。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议案编码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

所有议案100

议案 1…普通议案…1.00

议案 2…逐项表决议案…2.00

议案 2 中子议案①…逐项表决子议案…2.01

议案 2 中子议案②…逐项表决子议案…2.02

议案 3…选举董事…-

议案 3.1选举独立董事-

议案 3 中子议案①…独立董事 A…3.01

议案 3 中子议案②…独立董事 B…3.02

议案 3 中子议案③…独立董事 C…3.03

议案 3.2…选举非独立董事…-

议案 3 中子议案④…董事 D…4.01

议案 3 中子议案⑤…董事 E…4.02

议案 4…选举监事…

议案 4.01…监事 F…5.01

议案 4.02…监事 G…5.02

议案 5…普通议案…6.00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 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 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代表对议

案 2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 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3.1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 3.2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4.01 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4.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 的总议案,如议案 4 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 4 设置议案编码 5.00。(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3.1,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3.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4,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年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委托权限、委托书签发日期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 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 5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

(2016年9月修订)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XXXX年度股东大会或XXX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否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如出现否决议案,应提示本次股 东大会否决的议案名称。

2.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如有,应对该决 议涉及的议案名称作出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说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说明本次会议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说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上市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经换算所对应的普通股总数)的比例;说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还应说明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东、外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如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应当另行说明优先股股 东出席会议的人数、经换算所对应的普通股股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同时拥有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其所持股份比例=(股东所持普通股的股数+ 股东所持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经换算所对应的普通股总数)/(上市公司已发行 普通股总数+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经换算所对应的普通股总 数)。

3.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股东 大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说明议案的表决方式。说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的情况。 2.逐一说明每项议案(只需列举所审议案的名称,无需重复披露所审议案

的具体内容)的表决结果。说明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经换算所 对应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及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应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涉及以特别决议 通过的议案,应说明该项议案是否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涉 及分类表决的议案,应单独说明类别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对影响中小股 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议案,应单独说明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 情况和表决结果;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说明关联股东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涉及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两名以上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说明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是否当选。

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如就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所列情形进行表决的,应当分别披露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和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还应分别说明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说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名称及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所出具的明确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股东出席、关联股东回避和各议案的表决情况, 包括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代表股份数量(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经换算所对应的股份数 量),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经换算所对应的股份数量所占比例)以 及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涉及累积投票的议案,应说明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 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是否当选等。

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应在指定媒体披露法律意见书的全文。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第 6 号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委托)投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地点,协议主体名称,投 资标的以及涉及金额等。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诸如 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等。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如适用) 主要介绍除上市公司本身以外的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和相互关系等。如属于 关联交易,说明关联关系。

交易对手方为法人的,需披露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介绍主要投资人或股东出资的方式:①如现金出资的,说 明资金来源;②如涉及用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介绍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或本次交易价格、资产运营情况、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的 情况、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③如涉及用公司股权出资的,应当介绍该 公司的名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及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公 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时适用)。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说明公司的经营范围、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如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说明经 营范围、前五名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等。

如果是投资具体项目:披露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投资进入新的领域,还需披露新进入领域的基本情况、拟投资的项

目情况、人员、技术、管理要求,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等。 如果对现有公司增资,应按照前述“出资方式”的要求披露增资方式,同时

披露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 标,包括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合同(包括附件)的主要条款,包括投资金额,支付方式,标的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违约条款、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以及 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

如涉及非现金方式出资,说明定价政策。定价政策主要说明制定成交价格的 依据,成交价格与资产或股权账面值或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主要披露对外(委托)投资的意图,本次对外(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该

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投资项目因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 险,股权投资及与他人合作的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等,以及对上市 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如属于关联交易,还应当参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的要求

 披露有关内容。

七、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审议、协议签署

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本格式所称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含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衍生品投资等。

第 7 号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简要介绍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签署地点、被担保人和债

权人的名称、担保金额等。 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或审批程

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应说明被担保人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2.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应以方框图或者其他有效形式全披露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包括被担保人的主要股东或权益持有人、股 权或权益的间接控制人及各层之间的产权关系结构图,直至披露到出现自然人、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

3.应说明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其中包括银行 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裁事项)、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和担保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如通过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债务重组公告格式》介 绍资产等标的的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1.介绍提供担保的原因。

2.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 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披露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以及董事会对被 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3.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应说明持有该控股子公司或参股 公司的股权比例、该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 担保,担保是否公平、对等。

4.说明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的损失金额等。

六、其他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

(1)本格式中“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 8 号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简要介绍募集资金的方式、募集时间、募集金额、拟变更项目的名称、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及其占总筹资额的比例、已投入金额、新项目的名称和拟投入 的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等。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结果,提示本 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项目投资需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的,应说明是否已履行有 关程序。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简要说明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包括原募投项目立项批准时间、项目实

施主体、拟投入金额、资金投入明细构成、计划投入进度、计划建成时间和预计 效益等。

简要说明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包括实际实施主体、累计已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明细构成、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成效(如新增产能或实现的经济效益)、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项目建设已形成资产的后续使用安排等。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对变更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当时确定原募投项目的原因、影响原项目可行性的主要因素发生的重大变化、项目实施存在的具体困难以及按原计划投入是否能 够达到预期目标。对影响原项目可行性的主要因素的重大变化的说明,应提供有 说服力的背景、依据和数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应说明新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计划、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如涉及将原投资项目改变为合资经营方式实施的,应说明合资的必要性及是否控 股等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应说明项目投资概算、预计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包括用于购置设备、土地使用权、技术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的具体支出等)、分年度投资 计划等。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如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产品竞争情况、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前景等; 2.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如项目因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因 素引致的风险,股权投资及与他人合作的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等及 拟采取的对策。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能独立核算的,应说明预计达产时间和经济效益(包括产品产量、收入、净利润、投资回收期、预计收益率等);项目不能独立核算的,应分析项目对上 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如用于对外投资,结合《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的要求披露。

如用于收购企业,结合《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的要求披露。 如果投资新募投项目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应发布专门的关联交易公告或在

本公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要求的内容。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如适用)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分别说明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如适用)对变更募投项目的结论性

意见。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有关部门的批文(如有);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9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说明相关证券名称、代码,股票交易异常情形,发生时间等。 在现行规则下,公司可参考以下表述描述股票交易异常情形:①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列示具体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20%;②(ST 和*ST 股票适用)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列示具体 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③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 30 倍,并且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 20%;④本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认定为其他异常 波动;⑤本公司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其他异常波动;⑥本公司接到深交 所通知,该所根据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成交量或价格变化,关注本公司是否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⑦本公司认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说明关注问题、核实对象、核实方式、核实结论等。关注问题包括不限

于: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可 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 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2.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的,要参照相关公告格式

对有关事项逐项做出说明和披露。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履行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做出声明。

声明的具体表述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上市公司如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

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 3 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2.公司应自查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说

明。

3.公司应说明下一报告期的业绩预计情况,包括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 快报以及实际情况是否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较大差异,应说明差异 内容及原因。如果异常波动发生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还需说明公司未公开的定 期业绩信息是否已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如有,说 明相关情况并披露主要财务指标。

4.在公告中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XXXX 报》和 XXX 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10 号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一、传闻情况

简要说明传闻涉及媒体名称、传播时间、媒体报道或研究报告署名单位和个 人、文章标题、主要涉及事项等。

传闻(1):…… 传闻(2):……

传闻情况部分应注意:①传闻涉及事项应分条说明;②传闻较多或传闻篇幅 较大的,应经归纳、提炼后说明要点及涉及的相关媒体、传播时间等。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1)是否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传闻(2)是否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公司如在澄清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 应同时承诺至少 3 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澄清说明部分应注意:①上市公司董事会应针对传闻的起因、传闻内容是否 属实、结论能否成立、传闻的影响、相关责任人等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② 针对传闻事项逐条说明;③传闻与事实不符的,应同时说明相关事项当前状态、

 未来可能的发展、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信息;④传闻涉及分析 的,说明假设条件是否成立、逻辑推理是否严谨、结论是否成立;⑤确有充分理 由无法判断传闻是否属实的,应说明前期查实情况、无法判断的理由、有无进一 步查实的计划等;⑤传闻涉及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应说明该事项目前的基本情况、 后续计划及不确定性;⑥传闻涉及已披露信息的,公告可以提示披露媒体、时间、 标题,方便投资者查阅,也可以在突出澄清重点的原则下复述。

传闻与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有关的,公司应在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作 出说明。

三、其他说明 1.(如适用)因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原则而产生传

闻的,说明违反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及责任追究情况。 2.(如适用)因媒体、证券分析师误解而产生传闻的,公司应在澄清公告中

对媒体、证券分析师纠正情况进行说明,并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如适用)因相关机构或个人散布谣言、报道误导性消息、发布误导性分

析结果而产生传闻的,公司应明确说明对相关机构或个人散布谣言、报道误导性 消息、发布误导性分析结果的立场和观点。公司可以谴责相关当事人不负责任的 行为,声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必要的提示 1.(如适用)与传闻涉及事项有关的风险提示。

2.(如适用)无法判断是否属实的风险提示。

3.(如适用)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风险提示。

4.《××××报》、(网站)……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11 号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一、简要介绍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说明本次诉讼或仲裁受理日期、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及所在地,受理日期, 以及向本公司送达诉状或申请材料的时间。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本案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或仲裁各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单位的姓名或名称、有关纠纷的起因、诉讼或仲裁的请求、依据等。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包括判决。裁决的日期、判决、裁决的结果以及各方当事人对结果的意见。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简要介绍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若没有,也须明确说明。 简要说明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若没有,也须明确说明。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六、备查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12 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如适用)

本次债务重组存在较大重组风险,或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 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重组风险和重组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 带来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产的估值风险、权属风险、重组债务审批 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债务重组概述 1.简要介绍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务重组各方当事人名称、债务重组事项、涉及债务和资产概况及相关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债务重组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债务重组生效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 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以及公司履行程序 的情况。

3.如债务重组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或交易尚存在 重大法律障碍(如作为债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产权权属瑕疵等),应作出详细说 明。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对方的姓名或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 代表人、注册资本、税务登记证号码、主营业务、主要股东,该交易需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的还应当披露其实际控制人。

2.债务重组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3.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 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如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偿债、减免债务、停息或减息、改变债务条件等)、条款和相关金 额。

3.涉及债务豁免或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 以及是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审批等。

4.债务重组存以资抵债等涉及资产标的的,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上市公 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披露相关标的资产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重组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分

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有任何形 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2.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 其进展情况。

3.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差异较 大的,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4.涉及款项支付的,应当披露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5.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存在 过渡期安排的,还应当对过渡期相关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五、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如适用) 主要介绍债务重组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等情况。

六、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详细披露本次债务重组的背景、目的或原因。

2.本次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3.债务重组涉及其他方为上市公司承担债务的,董事会应当结合债务承担 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执行情况对债务承担方的承担能力作出判断和说明。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如适用) 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中聘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务顾问)出具

专业意见的,应明确披露中介机构对本次资产交易的专业意见结论。

八、其他(如适用) 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如有)。

4.债务重组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5.涉及资产的财务报表(如有)。

6.审计报告(如有)。

7.评估报告(如有)。

8.法律意见书(如有)。

9.财务顾问报告(如有)。

10.有权机构的批文(如有)。

11.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第 13 号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告

一、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说明本次上市公司变更的是公司名称还是证券简称或两者都变更,如公 司名称发生变化的,列明同意变更公司全称的股东大会届次,并说明全称变 更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情况。

二、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说明本次变更的原因,如:公司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行业发生变化或公司股票被深交所特别处理等等。

三、其他事项说明 说明经公司申请,并经深交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何日起发生变更,及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并说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14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XXX 现就提名  XXX为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第 XX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XXXXXX 股份有限 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 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XXXXXX 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XXXXXX 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 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 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 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 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 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 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 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 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 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

(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 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 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包括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同时在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 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 未出席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 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 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 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 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 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XXX,作为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1% 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不是为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XXXXXX 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 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 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 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 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 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 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 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 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 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包括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 5 家,且本人未在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 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 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 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

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未出席会议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 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 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 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 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 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 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 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日期: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注:履历表格式可在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网上业务专区下载)。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 15 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半年度、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应说明业绩预告涉及的具体会计期间(即年初至下一报 告期末)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盈利(或亏损):  万元–  万元盈利(或亏损):  万元润

预计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盈利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上年同期增长(或下降):  % -  %

盈利:  万元

盈利:  万元–  万元

注:①公司填报的业绩同比变动幅度的上下限区间最大不得超过 50%,鼓励不超过 30%;

②三季度业绩预告应同时披露当年 7 月 1 日—9 月 30 日期的业绩变动情况;③本格式中的“元” 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的,应说明预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及其对公司做出业绩预告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意见,公司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是否存在分歧及分歧所在。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董事会关于业绩发生大幅变动、亏损、扭亏为盈的原因说明。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的有关决策程序(如适用)。

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或撤销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 终止上市的说明(如适用)。

3.如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应当予以 声明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分析。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半年度、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应说明业绩预告修正涉及的具体会计期间(即年初 至下一报告期末)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应说明前次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披露方式(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或以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及预计的业绩。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修正后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

以下表格: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盈利(或亏损):  万元–  万元盈利(或亏损):  万元

修正后预计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盈利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或下降):  % -  %

盈利:  万元

盈利:  万元–  万元

注:公司填报的业绩同比变动幅度的上下限区间最大不得超过 50%,鼓励不超过 30%。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如适用)

业绩预告修正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的,应说明预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及其对公司做出业绩预告修正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意见,以 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是否存在分歧和分歧所在。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董事会关于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差异的具体原因说明。

2.董事会对造成上述重大差异的责任人的认定情况和处理结果说明(如 适用)。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有关决策程序(如适用);

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或撤销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 终止上市的说明(如适用);

3.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的,应当予以 声明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分析;4.其他情况。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第 16 号上市公司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格式

(2011 年 3 月 21 日修订)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半年度、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XX年度(或半年度、第一季度、前三季度)的财务数 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如适用),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中披露的最终数据 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XXXX年度(或半年度、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

总 资 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应简要说明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应说明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应说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是否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

预告修正公告、盈利预测公告中预计的业绩存在差异。若存在,应说明前次业绩 预计的披露时间、方式(在发行上市文件中披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以临时公 告的方式披露)、预计的业绩以及本次业绩快报与前次业绩预计出现差异的原因。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如适用) 1.出现业绩提前泄漏的,应当说明事件原因和公司董事会对内部责任人的

认定及处理情况,同时予以致歉。 2.出现因外界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动的,公司董事

会应当对消息来源和引发证券异动的原因进行解释和分析。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本次业绩快报,预计定期报告公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或撤销特别

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应做出说明并提示风险。 2.公司或深交所认为需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

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半年度、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XX年度(或半年度、第一季度、前三季度)的财务数 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如适用),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中披露的最终数据 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修正后与上 年同期的增 减变动幅度

(%)

修正前

修正后

营业总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修正后与本 报告期初的 增减变动幅 度(%)

修正前

修正后

总 资 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应说明前次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差异内容,造成差异的具体原因。

2.董事会对内部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情况,以及董事会的致歉声明(适用 业绩快报项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修正后的业绩快报,预计定期报告公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或撤销

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应做出说明并提示风险。 2.公司或深交所认为需说明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

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业绩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的专项说明(如适 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17 号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

适用情形:

本公告格式所指的重大合同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规范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及上市公司与交易 对方签订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前景产生较大影响的(战略) 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其他重要合同。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框架协议)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2.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适用于披露框 架性协议的情形)。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应说明签署合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交易对手方、签署时间、签署地点、

合同类型、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合同金额,合同签订的主要背景与目的等概况。 2.合同为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合同尚未生效的,应说明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尚待满足的条件。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应介绍交易对手方的有关情况,内容至少应包括: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注册地、与公司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等。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

3.履约能力分析:结合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就交易对手方向 上市公司支付款项、提供货物等履约能力进行合理判断。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应披露合同的重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协议签

署时间、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主要条 款。

2.合同存在违约责任条款的,应披露如协议对方违约,协议对方对公司的 补偿条款;如公司违约,公司对协议对方的补偿。

3.合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的,应说明分期付款的期限、每期付款金额 和付款条件。

4.公司参加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商品采购等项目的投标,在获悉已被确 定为中标单位并已进入公示期、但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的, 应披露中标公示的媒体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项目金额、项目执行期限、中 标单位、公示起止时间和中标金额等内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应当使用陈述性语言,客观地披露合同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应从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对自身履约能力进行分析,说明 公司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拟采取的措施;

2.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比例,或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比例等;

 3.合同相关的商品、劳务、工程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存在显著不同的,公司 应披露进入新业务领域的原因,披露新业务的可行性论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 否配备相应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是否已有明确资金来源等,分析新业务领 域的行业竞争情况和平均盈利水平(如毛利率)以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盈利水平的 对比情况;

4.合同受到各种因素限制,其盈利水平显著低于公司正常业务盈利水平的, 应说明具体情况及其影响;

5.应披露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包括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履行合 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五、风险提示 公司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双方的特点,结合市场环境,审慎评估并充分

提示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主要在以后年度执行的,应提示合同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

响的情况;

2.合同为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法律效力及对交易双方的约束力较低的, 应提示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并对合同尚需履行审批程序和尚需满足条件进行特别提示;

3.合同相关的商品、劳务、工程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存在显著不同或涉及市 场关注度较高的事项的,应提示公司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合同执行及其对公司业 绩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4.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巨大或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履约能力存疑的, 应提示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5.合同签订后仍需履行招投标程序或其他审批程序方能生效的,应说明该情 况,招投标程序或其他审批程序预计履行的时间,并提示能否中标或获得批准、 合同执行的起始期等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6.公司中标处于公示期但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应提示能否获得中标 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7.合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示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8.应提示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 汇率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其他困难、不确定性或风险。

9.合同为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应以列表方式说明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 框架协议内容、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是否和预期存在差异,如果存在重大差异, 应披露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并说明协议披露后三个月内上 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减持的情况。同时,披露未来三个月内,上市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计划。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承诺。 2.中介机构的意见(如有)。

3.备查文件目录。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18 号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应提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 市流通日期。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说明公司股票首次挂牌上市时间,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目前

股份总额和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公司上市后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还应说明方案实

施时间及其对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变动的影响。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逐一说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包括法定承诺、

股东在发行上市文件中做出的承诺、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 诺以及股东在公司上市后追加的其他承诺等)的具体内容: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可以不重复相关内容,仅声明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 致即可);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如股东在权益变动报 告书、收购报告书、新股上市公告书中对原所持股份做出的限售承诺);

(4)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5)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2.说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

诺。

3.说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公司应以表格形式逐一披露各股东 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总数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并在 “备注栏”对可能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的有关情况作 出必要的说明。

有关说明包括但不限于:(1)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应说明担任的具体职务;(2)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的,应说明曾经担任的具体职务及离职生效日期;(3)股东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应说明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

2

5.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 的,公司董事会应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应说明保荐机构对股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 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核查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有关事项存在异议的,应详细披露异议事项有关内容。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适用);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第 19 号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和上市首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说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发行前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主营业务、上市地点、董事会秘书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说明本次发行是公开增发、配股或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表决的时间,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次发行申请的发审会场次及时间、取得核准 批文的时间、核准文件的文号、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等。

3.发行时间

4.发行方式

5.发行数量

6.发行价格。应说明定价方法和最终的发行价格。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还应披露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发行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

7.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8.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9.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10.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适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

11.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3.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应说明公司在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有关登

记托管手续的日期。 14.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如适用)

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事先公开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应说明上 述股东是否严格遵守了认购股份承诺。

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披露:(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发行对象 为法人的,应披露各发行对象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要办公 地点、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发行对象为自然人的,应披露其姓名、处所;

(2)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包括各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发生重大交易情况(按照 偶发性和经常性分别列示),未来交易的有关安排(如有);(3)各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1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适用非公 开发行)

16.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适用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4.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投资者对所认购的股份作出股份限售承诺的,应 说明股份限售承诺的具体内容。股份限售期应有明确的起止时间。

 三、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公司股份变

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中的要求,披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

份变动情况表》和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等表格。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3.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应披露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 算的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

4.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披露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以 及上述期间有关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等情况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应披露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机构(包括保荐机构、承销团成员、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员、联系电话、传真等。

五、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1.保荐(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2.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应说明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或财务顾问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或财务顾问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适用非公 开发行);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适用非公开发行);

9.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10.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如有);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备注:

1.本格式适用于上市公司完成公开增发、配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披露股 份变动和新增股份上市有关情况。

2.上市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除遵守 本格式外,还应遵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 303 号) 中有关《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披露要求。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尽管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规定存在一定期限的禁售期,但在刊登上市公告书时,仍应将股本发生变动的 基准日设定为上市首日(通常为刊登上市公告书的下一个交易日)。

 第 20 号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说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已使用金额及当 前余额。

列表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自有资金 已投入金额及已置换金额或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截止披露日自有 资金已投入金额已置换金额/拟 置换金额 总计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的,应引用公

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表述,并说明本次拟置 换或已置换金额是否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若已完成置换的,应说明实 施置换的时间。

 2.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未作出安排,或本次拟置 换金额大于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金额的,应分析说明置换先期投入的必要性,是 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是否不超过 6 个月,并披露董事会审议情况、监事会意见、独 立董事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如适用);

2.独立董事意见(如适用);

3.监事会意见(如适用);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如适用);

5.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说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说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

的存储情况,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1)中,说明本年度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以下内容: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项目说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的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披露有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1)募投项 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 过 30%;(2)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3)募投项目搁置时间 超过一年的;(4)募投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5)募投项目决定终止的;(6)其他异 常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应说明原因,并就该投资项目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定性分析。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说明变动原因、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 况等。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说明先期投入的金额、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的金额、时间和履行的决策程序。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应说明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起止时间、实际使用金额、募集 资金是否如期归还等内容。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分别说明节余资金来源、履行的审 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应说明超募资金的总金额、决策程序、使用计划、已 使用金额及具体用项。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见附件 2)中说明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及项目变更的原因、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情况等。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解释原因。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应说明原因,并就该投资

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定性分析。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

置换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组成部分的情况除外),应单独说明在对外转让或置

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投资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转让或置 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运行情况(至 少应当包括资产权属变更情况、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贡 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说明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说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存在违规情形的,应说明违规的时间、发生原因、涉及金额及整改措施。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 别说明。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是 否

已 变

更 项 目(含 部 分 变更募 集

资 金

承 诺

投 资 总额

调 整

后 投

资 总 额(1

度 入 额

投 金

期 累 投 金 (2)

末 计 入 额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 (2)/(1)

达 预 可 用 态 期

到 定 使 状 日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1.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 向

1.

归还银行贷 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 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 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 的项目

对应的 原承诺 项目变更后 项目拟 投入募 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 至 期 末 投 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第 22 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格式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说明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说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说明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其中: 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应披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董事姓名;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披露该董事的姓名、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原因和受托董事姓名;董事缺席会议的,应披露该董事的姓名和缺席会议的原 因。

4.说明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5.说明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说明每项议案的名称,获得的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议案是否获得

通过。

董事对所审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应披露有关理由。 

2.说明每项议案的具体内容。所审议案需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或深交 所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进行公告的,应另行披露详细的相关重大事件公 告,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该重大事件公告的名称。

3.所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应说明关联董事的姓 名、存在的关联关系以及回避表决情况。

4.所审议案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或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的,应说明相关情况。

5.审议通过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明确说 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所审议案涉及授权事项的,应当说明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授权原因、 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受托人责任等。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第 23 号上市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说明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说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说明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其中: 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应披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监事姓名;监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披露该监事的姓名、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原因和受托监事姓名;监事缺席会议的,应披露该监事的姓名和缺席会议的原 因。

4.说明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5.说明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说明每项议案的名称,获得的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监事对所审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应披露有关理由。

 2.说明每项议案的具体内容。所审议案需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或深交 所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进行公告的,应另行披露详细的相关重大事件公 告,并在监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该重大事件公告的名称。

3.监事与所审议案存在利益关系的,应说明监事的姓名、存在的利益关系 以及回避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在监事会决议公告中明确说 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第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

(2016年12月30日修订)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简要介绍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去年同类

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并说明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

3.若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应说明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如果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交易类别或两个及两个以上 的关联人,应以表格形式披露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关联交易类 别

关联人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截至 披露 日已 发生 金额

上年 发生 金额

向 关 联 人 采 购原材料

 

小计


向 关 联 人 采

购 燃 料 和 动

小计

向 关 联 人 销

售产品、商品

小计

向 关 联 人 提

供劳务

小计

接 受 关 联 人

提供的劳务

小计


委 托 关 联 人

销售产品、商

小计

接 受 关 联 人

委 托 代 为 销

售其产品、商

小计

注:若关联人数量众多,上市公司认为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的,在充分说 明原因的情况下可简化披露,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 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 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易内容

实际发 生金额

预计金 额

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

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差异(%)

披露日 期及索 引

向关联 人采购 原材料

小计

 

向关联

人采购

燃料和

动力小计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商

小计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

小计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小计

委托关

联人销

售产品、

商品小计

接受关

联人委

托代为

销售其

小计

产品、商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注: 1、若关联人数量众多,上市公司认为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的,在充分说

明原因的情况下可简化披露,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 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 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或与未 预计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及披露义务。若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低于预计总金额 20%以上的,或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虽未超出预计金额,但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 联人与预计的关联人存在较大差异时,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解释差异原因,独立董 事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对上述第一部分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至少应包括: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具体的关联关系,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第几条第几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结合该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

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如向关联人出售商品的,应对关联人 的支付能力进行合理判断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 排和结算方式等。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仅说明采用参考市场价格或成本加 成等方式确定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供明确的对比价格信息:参考市场价格的,应

披露市场价格及其获取方法;采用成本加成的,应披露主要成本构成、加成比例 及其合理性等。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如已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说明协议签署日期、

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有效期及其他主要条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切实从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详细分

析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并说明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

进行交易的原因。

2.从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付款(收款)条件的合理性等方面分析关联 交易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如适用)。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如适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如有);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第 25 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一、说明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二)说明本次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

(三)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结果 1、说明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情况和相关后续安排。如果有相关资产过户或

交付的手续未办理完毕,说明该等安排是否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说明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分类别说明相关债权、有息债务、担保等

或有债务、生产经营性债务等的处理情况。 3、说明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如适用)。 说明公司完成增发股份的登记情况,包括增发股数,增发前后公司总股本等。

并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发布的《新增股份发行暨上市公告书》 4、说明关于期间损益的认定及其实施结果。

二、说明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一)说明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是否存在差异

(二)说明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目标是否存在差异

 (三)说明其它情况

三、说明人员更换或调整情况

(一)说明上市公司在重组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 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二)主要标的资产是公司股权的,说明在重组期间,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如适用)。

四、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

(一)说明重组实施过程中以及实施后,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二) 说明重组实施过程中以及实施后,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说明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六、说明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说明与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包括关于盈利预测的承诺

(如适用)、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 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锁定期的承诺(如适用)、关于资产注入的承 诺(如适用)、其他承诺等。

七、说明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八、摘录独立财务顾问对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九、摘录法律顾问对本次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十、备查文件

(一)经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证明、相关债权债务处理证明以及证

券发行登记证明;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第 26 号上市公司破产申请提示性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一、事件概述 简要说明公司获悉被申请破产的时间及方式、申请人名称、申请原因、申请

依据及法院名称等情况。 属于公司主动申请破产情形的,应当披露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内容。

二、事件影响及董事会意见(风险提示) 简要说明上述事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以及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相应措

施。公司应对存在的退市风险作出充分提示。

三、其他说明 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助于说明事件实质的其他内容。

四、备查文件 1、法院通知书(如适用);

2、董事会审议破产申请的相关决议(如适用);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7 号上市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特别提示:

● 公司股票将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修 改为“*ST XX”

●公司股票自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 20 个交易日后将被停牌,预计股票停牌 日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

一、事件概述

1. 破产事件简述:说明公司破产申请人名称、所在地、申请时间及破产申 请事由等。

2. 法院裁定时间:

3. 裁定书主要内容:包括法院作出受理破产的裁定依据及裁定结论等。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1. 管理人:简述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说明《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文号及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管理人主要成员、联系方式等;

2. 管理模式:说明法院裁定的具体管理模式(管理人管理模式或管理人监 督模式)。

三、事件影响

1. 股票交易:说明公司股票将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 理,股票简称将修改为“*ST XX”。

2. 停复牌事项安排: 说明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6 条、第

13.2.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实施退市风险警示(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的

20 个交易日后被停牌的安排,并说明预计的股票停牌日期。

3.信息披露责任人:说明新管理模式下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机构改为管理人 或仍为公司董事会。

4. 其他影响:说明破产受理对公司生产经营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对公司因受理破产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作出充分提示。

2、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助于说明事件实质的其他内容。

五、备查文件

1. 法院裁定书;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或管理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8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获准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获准公告

特别提示:股票复牌日(如适用):XXXX年X月X日 一、事件概述

简述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裁定依据、主要裁定意见等。

二、重整计划、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说明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情况及调整方

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有利于重整计划 执行的其他措施等情况。

说明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债权人金额、债务偿付比例、偿付总金额 等情况。

三、执行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评估执行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将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包括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说明。

2. 股票停复牌安排:说明公司将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7 条的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复牌,说明预计的股票复牌日期。

3. 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助于说明事件实质的其他内容。

四、备查文件

1. 法院裁定书;

2. 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书;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管理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9 号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事件概述 简要说明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依据、主要裁定意见等。

二、风险提示及相关安排

1. 说明破产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影响和公司董事会(或管理人) 拟采取的措施及安排(如适用)。

2. 终止上市安排: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第(十二)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说明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 决定前的停牌安排等相关事宜。

三、其他说明 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或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宜。

四、备查文件

1. 法院裁定书;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管理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30 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格式

(2016 年 1 月 7 日修订)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

大宗交易

其它方式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还应当披露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次数、减持 价格区间等情况。

股东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 5%的,还应披露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上次 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或《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收购和权益变 动公告(如无,则以公司上市起计)后的累计减持比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 万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明确说明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处理措施。 2、明确说明本次减持是否与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以及存在差异的原因(如适用);若存在违规情况, 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3、明确说明本次减持是否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 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若存在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应当说明 减持价格等承诺的具体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31 号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为法人的,说明股东的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

代表人、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追加承诺股东为自然人的,说明追加承诺股东的 姓名,是否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类别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 例(%)限售情况的说明

无限售条件股份解限时间说明

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期限说明

合计: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追加承 诺股份 性质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原限售 截止日延长锁 定期限

(年)延长锁定 期后的限 售截止日

设定的最 低减持价

股数 (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 (%)

2.涉及最低减持价格的追加承诺的,追加承诺股东应当合理确定最低减持 价格;最低减持价格与当前市场价格差别较大的,追加承诺股东应当做出特别说 明。

3、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违约处罚条款应当可操作性强,易于执行,便于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执行,如规定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全部或者一定比例 上缴上市公司,并承当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等。

4.追加承诺的其他内容。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

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 行违约责任。对于承诺延长持有期的,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结算深圳公 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备查文件: 1.股东追加承诺的正式文件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

3.其他文件

 第 32 号上市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和占总股本比例(单位: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表中承诺内容应该包括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出的 承诺及其后作出的所有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单位: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 份持有持有限售股 份数(股)本次可 上市流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冻结的 股份数备注

 人名称通股数

(股)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量(股)

1

2

其中: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括 冻结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

备注 1: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是否存在其他限制,如最低减持 价、限售股份被抵押登记、高管持股等原因导致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受到限制。

备注 2:限售股份如果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应保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不会影响其承诺的履行,并提出相应措施。

备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有关说明包括但不限于:(1)股东同时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应说明担任的具体职务;(2)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应说明曾经担任的具体职务及 离职生效日期;(3)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应说明质押 冻结的股份数量。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前本次变 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

3.境外上市的外资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合计

三、股份总数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 号

限售股 份持有 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

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

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

限股份情况

股份数 量变化 沿革

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

(%)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

(%)数量

(股)占总股

本  比例(%)

合计

上表中“股份数量变化沿革”应当说明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该限售股份持 有人除增持、减持、解除限售外的股份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裁定过户、 分红派息、股权转让、垫付偿还、权证行权等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该次解限涉该次解限的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流通提示性公告》的及的股东数份总数量(股)总股本的比例(%)

日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应该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是否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发表结论性意见。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明确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

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若是,应当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

 原因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若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并披露: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计划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 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于第一次 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比照前款 执行。前述承诺应当在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中对外披露。

八、其他事项 1、明确说明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

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 计划和措施;

2、明确说明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 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 和措施;

3、明确说明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 施;

4、明确说明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是否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 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XXXXXX 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33 号债券发行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XXXXXX 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XXXX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  号文核准。

2、发行人主体评级 ,债券评级为 ;债券上市前,截止到 XXXX 年 XX 月 XX 日,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 , 资产负债率 不高于 70%;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万 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的 1.5 倍。

3、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 XX 亿元公司债券 。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T-1 日)向网下 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T 日)在 媒体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 票面利率。

5、本期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公开发行、股东优先配售、网下协议发行)的 发行方式(如有回拨安排请说明)。

6、发行人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 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公司债券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或仅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交易,不在深交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7、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公 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

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债券名称:

2、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

4、发行价格:

5、债券期限: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8、本次发行对象:

9、发行方式:

10、担保方式: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12、受托管理人:

13、承销方式:

14、拟上市地:深交所

15、上市时间:

16、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1、询价对象

2、利率询价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3、询价时间

4、询价办法

三、A   股股东优先配售(如适用)

1、配售对象(全部 A 股股东或无限售条件的 A 股股东)

2、配售数量

3、重要日期

4、认购及配售方式

四、网上发行 1、发行对象

2、发行数量

3、发行时间

4、认购办法

五、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2、发行数量

 3、发行时间

4、认购办法

六、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认购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列出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联系

人姓名。

XXXXXX 公司(董事会) 年

 第 34 号债券上市公告书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发行总额: 上市时间: 上 市 地:

上市推荐机构:

一、绪言 重要提示: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或有权决策部门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深交所对本公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 本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二、发行人简介 1.发行人法定名称;

2.发行人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3.发行人注册资本;

4.发行人法人代表;

5.发行人基本情况:包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要产品以及其隶属关系 演变;

 6.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三、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总额;

2.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3.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区域及发行对象;

4.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5.债券面额;

6.债券存续期限;

7.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8.债券信用等级;

9.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四、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1.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2.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列示发行人主要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审计报告。

2.发行人近 3 年的财务报表。

3.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 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 年利息;

利息保障倍数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 一年利息;

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六、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七、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如有) 八、债券跟踪评级安排 九、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债券受托管理人简况,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如有) 十一、募集资金的运用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有关当事人 列出发行人、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担保人(如

有)、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等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联系 人姓名。

十四、备查文件

XXXXXX 公司(董事会) 年

第 35 号上市公司债券回售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回售公告

特别提示:

回售价格:XXX 元/张(含息税)。

回售申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回售资金到账日:XXXX 年 XXXX 月 XX 日。

一、回售条款概述 1、简要说明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2、回售条款介绍:说明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涉及回售的相关条款。

3、回售价格介绍:说明回售价格及其计算过程,并根据不同债券持有人所 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其实际所得金额。

4、说明回售是否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是否可回售部分或全部债券。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说明公司回售公告的披露时间、次数等安排。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的回 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 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 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3、付款方式 说明公司对债券的回售价格和资金划入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的资金到帐日。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说明回售期间报盘申请的执行顺序。

四、备查文件

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36 号上市公司债券付息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XX 债券将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支付 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XX 年 XXXX 月 XX 日期间的利息 xx 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最后交易日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凡在 XXXX 年 XX 月 XX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债券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债券名称、代码、期限、利率、起息日、付息日、付息方式、信用

级别及其调整等情况。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说明本次支付利息的含税金额,同时说明债券持有人适用的征税税率、征税

环节和代扣代缴义务人,并计算和披露本次支付利息的扣税后金额。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明确说明: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付息资金到帐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说明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XXXX年XX月XX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说明公司将按规定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 利息的资金,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如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划入相关款项的,应当及时通知深交所和中 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说明原因。

 第 37 号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实施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赎回实施公告


?可转债赎回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

?可转债赎回价格:XXX 元/张(是否含息税)。

?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

?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

?根据安排,截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 XX 转债,将 被强制赎回,特提醒 XX 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 触发赎回情形: 简要说明导致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情况;

2. 赎回条款:说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赎回条款所约定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是否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2. 赎回对象。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说明赎回日及停止交易和转股的安排事宜。

说明赎回资金到帐日,包括本次赎回资金划款时间、划账方式等安排事宜。 4、其他事宜

说明本次赎回的公告安排、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事宜。

 三、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 月 XX 日

 第 38 号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结果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赎回结果公告

一、事件概述 简述公司可转债发行、上市、本次赎回起因、赎回时间、赎回过程等情况。

二、赎回结果 说明本次赎回结果,包括赎回价格、已赎回债券数量、剩余债券数量(部分

赎回适用)、支付赎回款金额等情况。

三、赎回影响 1.说明本次赎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说明本次赎回行为对公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入使用的影响。

3.说明本次赎回行为是否将导致债券不具备上市条件而面临摘牌。

4.说明其他影响。

四、摘牌安排(适用全部赎回情形或部分赎回导致不满足债券上市条件的 情形)

说明摘牌日期安排等事宜。

 五、 最新股本结构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公司股份 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中的附表 2“股份变动情况表”,披露 公司截至日前最新的股本结构情况。

六、其他事项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 月 XX 日

第 39 号上市公司债券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兑付公告  暨 摘牌公告

?债券兑付登记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

?债券到期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

?债券摘牌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

一、债券情况概述 简述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等基本情况,包括债券名称、代码、期限、利

率、起息日、付息日、信用级别(公司债适用)、发行数量、上市日等

二、债券兑付情况安排 1. 兑付债权登记日。

2. 兑付兑息日。

3. 兑付对象。

4. 兑付相关事宜:办理兑付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三、摘牌安排 说明债券摘牌原因及摘牌日期安排等事宜。

四、 最新股本结构(可转债适用)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公司股份 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中的附表 2“股份变动情况表”,披露 公司截至日前最新的股本结构情况。

五、其他事项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兑付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40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股权激励计划简介。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 时间,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份来源、股票期权数量、分期行权时间、 行权价格等。

2.股票期权授予情况。说明股票期权历次授予履行的审批程序、授予时间、 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3.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如有)。说明历次因激励对象工作 或职务变动、标的股票除权除息、行权等原因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发 生变动的情况。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股票期权的变动情况应分开说明,其中已 授予股票期权的变动情况还应按下列格式列表说明。

表: 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动该次行权该次取 该次激励 该次变 该次变动后该次变动后 变动原因 

日期数量消期权 对象减少 动后期 行权价格激励对象人 简要说明

数量人数权数量

(万份)

授予日

 

填表说明:

(1)第一行填写授予日的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人数;

(2)每发生一次变动,均应填写“该次变动后期权数量”、“该次变动后行权 价格”和“该次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即上述三栏不得为空,最后一行上述三 栏的数据反映的即是公司最新的已授予期权余额、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人数;

(3)变动日期通常应填报变动事项的公告日.但是分红送转引起变动的,变动 日期应填报分红送转的股权登记日;

(4) “该次行权数量”、“该次取消期权数量”、“该次激励对象减少人数”三 个栏目反映每次变动的过程,每次变动共涉及几个栏目就应填写几个栏目,不涉 及的栏目为空。“该次行权数量”栏目主要反映行权引起的已授予期权数量的减 少;“该次取消期权数量”栏目主要反映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公司未达到行权 条件、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等情况引起的已授予期权的作废、取消、 注销等数量减少;“该次激励对象减少人数”栏目主要反映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 导致的人数减少;

(5)分红送转引起的变动,直接填报变动后的“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 “激励对象人数”,无需在表格中填报变动数。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以列表方式逐一说明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是否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

权条件。



序号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1

2

2.本次部分或全部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应说明对应股票期权的处 理方式。

3.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应以列表方式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行权数量等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本次行权前持 有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股)

本次行权数 量(万股)本次行权占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已 授予权益总量的 百分比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小计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2.说明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3.说明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4.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5.说明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登记托管手续的情况。

6.说明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四、律师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 说明律师对本次行权合法有效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应说明预留股份的后续处置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理措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第 41 号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XXXX(以下简称“XXX”)函告,获悉XXX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如存在多名股东、多笔质押的,应逐笔分开

披露)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 动人

质押 股数质押开始日 期(逐笔列 示)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本次质

押占其 所持股 份比例

用途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应披露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股数及占该股

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开始日期、冻结申请人、拍卖人或受托人信息、冻结或拍卖 原因等。

拍卖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进行的拍卖、变卖、划转等强制执行措 施。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其所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如果股份解除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应披露该部分股份当时质

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基本情况,包括质权人或申请人、开始时间、解 除质押或冻结的相关情况。同时,应披露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该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状态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等相关信息。

4、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股份出现 可能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控股股东应当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如下信息:

(1)说明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2)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补救措施;(适用于质押情形)

(3)持续披露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风险的后续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追加质押股份或其他担保物的数量、强制平仓进展情况、拍卖结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动、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 的,还应当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相关机构出具的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证明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42 号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适用情形及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计划通 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适用本格式,在首次 减持发生日十五个交易日之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 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格式。

2、大股东应当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参照

《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中《第 30 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格式》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3、大股东减持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市公司同时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股份并上市的,按相关股东通过本所证 券交易系统减持股份数量和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前款规定的减持比例。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数量)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股东 (名称) 计划在 (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数量)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 期间(不超过未来 6 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如适用)。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第 43 号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方案公告格式

(2016 年 11 月 23 日修订)

适用情形:

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报告期内高比例送转方案时(包含预披露和披露定期报告时首次披 露)应当遵守本公告格式的规定。前述高比例送转方案是指中小板上市公司每十股送红股与 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到或者超过八股的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说明高比例送转方案是否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报告期内收入及 净利润增长率等经营业绩增长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 业绩成长性是否相匹配。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占净利润30%以上), 应当说明其金额。

(3)预披露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公司尚未披露报告期业绩预告的,应当同时 披露业绩预告。

(4)原则上不支持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公司高 比例送转。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公司披露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应充分披露本年度

(披露半年度高比例送转方案时适用)或下一半年度(披露年度高比例送转方案 时适用)业绩预测数据、测算过程、相关指标选择及依据等,该预测需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说明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的

持股变动情况,包括在二级市场增减持、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2、公司应当向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问询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若是,应当披露拟减持数量及方式等内容。若否,应 当明确披露不存在减持计划。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应当将其作为承诺事 项予以遵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报告期内亏损或者业绩下滑的,应当重点提示亏损或业绩下滑的风 险。

2、说明高比例送转股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 有实质性的影响,以及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

3、公司在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前后 6 个月内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 将届满情形的,应当予以说明。

4、说明高比例送转方案尚需经董事会(预披露时适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预披露高比例送转方案的,说明半数以上董事承诺在董事会审议高比例 送转方案时投赞成票。若提议人持有公司股份,还需说明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 高比例送转方案时投赞成票。

2、说明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盖章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 文件(预披露时适用)。

2、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首次披露适用)。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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