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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2017-05-27 12:51

阅读:90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7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是否建立了对经销商和加盟饼屋的管控制度,包括对其进销存、销售价格、食品安全等方面。报告期内该等制度的执行情况。(2)对经销商和连锁饼屋是否有折扣、补贴政策,或者其他财务资助。报告期的执行情况。相关的会计处理情况。(3)报告期内,经销商和加盟饼屋是否存在过销售发行人商品引发的投诉、纠纷或诉讼情况。发行人如何划分和管控经销模式下的食品安全责任,实际发生纠纷时是否按照约定执行。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准确。(4)主要经销商的基本情况、选择标准、交易背景及金额、业绩考核和奖励政策、退换货规定、信用政策及实际收款情况。(5)与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6)经销商采购发行人商品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囤货或积压的情况。(7)报告期各期,经销商新增及退出情况,退出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经销商退出后存货的具体处置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有关材料采购、库存管理、成本核算、现金结算、收入确认的内控制度、内控流程、内控实施部门以及内控的有效性,是否足以保证发行人收入与成本核算的合规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库存商品中是否存在对应订单被中止、延期或者取消的情形,库存商品中是否存在滞销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在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情况下,计提的跌价准备远低于可比公司水平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6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及其自身经营情况相适应;是否存在为了增加销售收入而向客户压货的情况;成本费用的归集、结转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相关的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将资金拆借给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原因,所履行的程序;(2)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3)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方法、程序、依据和结论。

  (三)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披露,四川深康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康气体)成立于2015年5月,该公司股东蒲娟、樊秀珍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员工,且蒲娟为发行人供应部经理的配偶。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深康气体的设立目的,深康气体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是否存在交叉或重叠,是否存在业务竞争;深康气体的经营情况,深康气体与发行人在业务、技术、人员、资产、客户等方面是否存在交叉或重叠;深康气体实际出资情况及蒲娟、樊秀珍的出资来源,是否存在代持情况;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员工设立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企业的合理性;发行人与深康气体资金往来的原因、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履行了有关审议程序,进行事后追认的原因及其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相关的其他特殊利益安排。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及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增长的合理性;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对应客户情况,逾期应收账款未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放宽信用期限的情形;质保金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回收的风险;结合相关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及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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