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注册近1年拿不到批文!创鑫激光被传主动撤回材料,科创板第4家注册环节终止企业?

去年12月底提交注册后,如今这家公司却传出主动撤回材料终止IPO的传闻。

创鑫激光提交注册近1年,为何迟迟无法上市?


审核效率不断提高

这家公司提交注册却快1

积累了一年多的经验后,科创板的审核效率越来越高。10月22日,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目前企业从受理申请到完成注册,平均用时5个月。

这并不是虚言。

牛牛研究中心对今年以来科创板受理企业整理后发现,目前处于上市委审核,提交注册,注册生效公司总数为92家,占申报公司(剔除终止和中止)总量为39.66%,具体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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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37家注册生效公司的时间分布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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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凡事总有例外。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注册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目前仍处于提交注册状态的37家公司中,有1家公司去年12月底提交注册,至今仍未有下一步进展,它就是创鑫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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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叩财经昨晚还发文称“在僵持了近一年之后,深圳创鑫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鑫激光”)终于还是在日前正式确定撤回其科创板IPO的有关申请材料”,如果属实,它将成为科创板开板以来第四家因在注册环节申请撤回材料而终止上市的企业。

提交注册近一年,最终无奈选择撤回落幕,为什么?


遗漏关联方+财务造假

创鑫激光为后来者戒

对创新激光而言,此次科创板IPO失败,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有两大原因。

首先是关联方信披不完整。创鑫激光科创板之路原本很顺畅,公司4月2日申报获受理,4月10日就收到首轮问询,7月1日,公司已经完成四轮问询回复。

然而,“意外”突然发生。

2019年7月11日,创鑫激光接到上交所的举报核查函。监管层明确要求该公司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结合举报核查函所列的具体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并就举报事项是否属实、是否构成发行上市障碍等发表明确意见。

事情起因是7月9日,一封关于创鑫激光涉嫌隐瞒董事长蒋峰通过第三人控制爱可为等事项的举报信被提交至上交所。

首次核查、中介结构回复及和上交所当面沟通时,创鑫激光董事长蒋峰均否认实际控制爱可为的事实。

上交所提出进一步核查要求后,9月17日,中介机构再次提交了举报信核查回复,在首次核查基础上进一步获取了补充证据材料,相应扩大了核查范围,并于8月27日对蒋峰进行了第二次访谈,蒋峰确认其报告期内通过第三人实际控制爱可为的事实。

这些细节均在证监会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对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峰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有说明,最终证监会认为“虽然爱可为资产规模较小,报告期与你公司的关联交易数额仅十余万,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且爱可为已处于注销过程中,但蒋峰在第二次举报信核查前持续隐瞒实际控制爱可为的有关事实,主观故意明显,致使你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存在遗漏,对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公司在之后的上会稿中,给出了未披露爱可为是关联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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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关联方信披遗漏并不必然导致创鑫激光IPO失败,只能说是其中一个因素。

券商人士称,近期的IPO中也存在一些隐瞒重要信息而被证监会处罚的案例,但基本在遭受处罚后,并未影响到其IPO批文的下发,如刚刚获得IPO批文的祖名股份,在其获得发行批文之前,因为隐瞒董事长行贿的事实而遭到监管层的警示。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应该来源于公司财务数据不规范甚至存在造假的嫌疑。

2017年,公司曾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当时披露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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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初,公司首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营业收入没有变化,净利润却变为-36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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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上交所在首轮问询中就表示关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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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第16条,首发材料申报后,除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外,会计差错更正累计净利润影响数达到当年净利润的20%以上的,应视为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

上交所第4轮问询中,就要求创鑫激光说明是否属于会计差错更正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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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历经多轮回复后,公司在上会稿中又再一次对报表进行调整。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稍微调减,但净利润却进一步调整为-88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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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中涉及到的调整项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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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中,关联方信披遗漏被认为是公司财报存在舞弊的迹象。这种情况下,公司还屡次以会计差错为由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更正,实在让人怀疑。上市委会议中,监管层们也主要就这两部分内容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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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核程序来看,提交注册后,创鑫激光应该一直处于交易所的进一步问询中。今年4月17日,公司还发布了《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披露问题的公开说明》,然而或许由于会计差错调整等未能得到认可等原因,创鑫激光的批文始终无法拿到。

提交注册近一年,创鑫激光的失败教训告诉后来者们,心存侥幸并不可取。如果单是信披不完整,后续能够规范,说服监管层,并非不能上市,如祖名股份等,但如果多项不合格,那任一不合格之处都可能被无限放大,成为压倒公司IPO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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